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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物中毒

  食物中毒,是指食用被細菌性或化學性毒物污染的食物,或誤食本身有毒的食物,引起急性中毒性疾病。分為細菌性食物中毒、真菌毒素中毒、動物性食物中毒、植物性食物中毒、化學性食物中毒。

  主要症狀:劇烈嘔吐、腹瀉,伴有中上腹部疼痛,常會因上吐下瀉而出現脫水症狀,如口乾、眼窩下陷、皮膚彈性消失、肢體冰涼、脈搏細弱、血壓降低等,甚至休克。

  應急要點:

  1.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,喝大量潔凈水以稀釋毒素,用筷子或手指向喉嚨深處刺激咽後壁、舌根進行催吐,並及時就醫。用塑料袋留好嘔吐物或大便,帶去醫院檢查,有助於診斷。

  2.出現抽搐、痙攣症狀時,馬上將病人移至周圍沒有危險物品的地方,並取來筷子,用手帕纏好塞入病人口中,以防止咬破舌頭。

  3.症狀無緩解跡象,甚至出現失水明顯,四肢寒冷,腹痛腹瀉加重,面色蒼白,大汗,意識模糊,說胡話或抽搐,以至休克,應立即送醫院救治。

  4.了解與病人一同進餐的人有無異常,並告知醫生和一同進餐者。

  5.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衛生監督機構報告。

  專家提示:

  w不食用病死的禽畜肉,不吃變質、腐爛、過期食品。

  w不要採摘、撿拾、購買、加工和食用來歷不明的食物、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產品以及不認識的野生菌類、野菜和野果。

  w加工、貯存食物時要做到生、熟分開。食物必須煮熟煮透,不生吃海鮮、河鮮、肉類,隔夜的食品在食用前必須加熱煮透後方可食用。

  w要做好自備水的防護,保證水質衛生安全;不要飲用未經煮沸的生活飲用水。

  w妥善保管有毒有害物品,農藥、殺蟲劑、殺鼠劑和消毒劑等不要存放在食品加工經營場所,避免被誤食、誤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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